关于申报广东省医学重点学科和医学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011-11-26
院科研[2011]026号
各学科:
 根据卫生厅《广东省十二五卫生科技支撑项目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附件1)及学校医科处《转发卫生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医学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省医学重点学科和医学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将在全省新建20个省医学重点实验室、20个医学重点学科。按照临床和公共卫生进行分类,每一类别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均为10个。
2本次申报按照临床类和公共卫生类实行分类申报。公共卫生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职业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精神卫生、食品安全和血液安全等。
 3、本次申报对符合《方案》中申报条件的学科和实验室采取自由申报形式,由卫生厅组织评审。对往年已立项的重点专科如再申报获得滚动,将不再予以建设经费。
4、中医系统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5申报要求及时间:请各计划申报学科或实验室认真阅读领会《方案》的精神,按要求填写《广东省医学重点实验室申请书》(附件2)和《广东省医学重点学科申请书》(附件3),201185前将一式九份纸质版本及电子版送科研科。
附件中的《方案》及《申请书》可从http://www.gdwskj.cn/或医院网站http://www.gzsums.net/kjca/index.asp的学科建设信息公告下载。
 
联系电话:8035 87334871
联系人:张微微  刘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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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年七月二十八